4月1日电 据“今日汤原”微信民众号新闻,黑龙江汤原县公安局克日依法处置5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划定案。
案件如下:
3月30日22时许,东城派出所在事情中发现,辖区“松柏仓买”谋划者赵某违反《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熏染肺炎疫情事情向导小组指挥部通告》“除供电、供热、供气、供水以及指定超市、药店、蔬菜店、粮油店等民生基本保障类谋划场所外,其它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划定,私下对外销售商品。赵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3月31日8时许,东城派出所接到县市场监视治理局报警,称辖区“共和粮油店”谋划者陈某违反《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熏染肺炎疫情事情向导小组指挥部通告》划定,私下营业。民警迅速出警,依法将陈某口头传唤至东城派出所。经查,陈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新疆伊犁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马水接受审查调查
历任新疆阿克苏地区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阿克苏地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阿克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阿克苏地区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3月31日8时30分许,永发乡裕德村住民肖某在做核酸检测历程中不按要求扫码、挂号。永发派出所民警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划定,依法对肖某予以忠言。
3月31日10点,辖区住民孔某拒不配合封控治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划定,交警大队民警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训诫。
3月31日14时30分,辖区住民黄拒不配合封控治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划定,交警大队民警依法依规对其给予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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