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推倒性骚扰男子致其殒命不担责
广西司法机关认定属于正当防卫
□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覃凡 区禹泉
广西一女子推倒性骚扰男子致其殒命被认定正当防卫一案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日报》记者克日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女子潘某出于本能推开性骚扰男子以珍爱自己的身体权不受损害,相符正当防卫的条件,没有危险该男子的有意,行为未跨越需要限度,没有组成防卫过当。
最高检介入,司法向网络诽谤亮剑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20年8月13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上流传的视频是郎文凯趁谷小雨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通过手机摄录。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郎文凯、何同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讯断书显示,王某与潘某是同村人,2020年5月27日22时许,潘某与王某酒后从同伙家出来后,一起走路回家。途中,王某在醉酒情形下多次强行对潘某实行搂抱、亲吻,其间潘某均予以反抗并用手推开王某。
二人行至一处时,王某再次对潘某强行搂抱,被潘某用手推开。王某被推开后直接仰倒跌在地上,昏厥不醒。随后潘某打电话喊人来到现场,王某被送到罗秀镇卫生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又转院至象州县人民医院治疗。
2020年6月4日,王某的女儿到象州县公安局罗秀派出所报案,潘某到罗秀派出所自首。6月9日,王某抢救无效殒命。经判断,王某相符摔倒头枕部着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殒命。8月10日,象州县公安局以潘某涉嫌过失致人殒命罪向象州县人民审查院移送审查起诉。
9月16日,象州县人民审查院作出不起诉决议书,称潘某在遭到王某多次猥亵侵略的情形下,出于本能反抗将王某推启发致其摔倒殒命的结果,但该结果是由于那时潘某不能预见的缘故原由所引起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的划定,潘某的行为不是犯罪,决议对潘某不起诉。
2021年11月19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就该案民事赔偿作出讯断,以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卖力,其在醉酒情形下强行对潘某实行骚扰行为,连系行为时的详细情形,潘某出于本能推开王某相符人之常情。王某摔倒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殒命的结果超出正凡人的认知局限,苛求潘某对该难以预见的结果肩负高度注重义务,有悖常理,亦无执律例定,案件证据证实潘某的行为未超出需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肩负民事责任,遂对家族提出的87万余元赔偿金不予支持。
据主理法官先容,死者家族在领取讯断书后没有作出回应,一审讯决发生执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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